琴有七要 一曰学琴者欲得风韵潇洒。无尘俗气。而与圣人雅乐相称者佳。 二曰蓄琴者欲其九德具备。无收庸材。九德者。奇古透静润圆清匀芳是也。 三曰下指沉静。而不得暴躁。勾剔分明。勿得错乱宫商。 四曰曲调雅正。不挟淫哇。 五曰不为俗奏。以玷古人之高风。 六曰声无映夺。欲得纯正。 七曰听欲静虑。不逐声色。 凡取声。不可造作摇身作势。 凡拂。须在六徽间。不得过上下。 凡远行。须掉腕打之。 凡细吟。不得动腕。 凡左手来去势。至七徽已。不得过七徽也。 凡挑历。须移指二徽已来曲指历之。 凡散作声。左手中指看十徽已上大指屈弦外虚扼。 ——《太古遗音》 |